一、依據:依據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6年03月31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家字第1060600227 號令修正之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」辦理。二、目的:培植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,以提升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服務品質,協助具專業人員取得主管人員證書,可任職於托嬰中心主管、社區公共家園主管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資格,規劃辦理本項專業訓練。三、訓練地點:嘉義市國華街245號7樓1四、訓練日期:112年07月15日~112年12月09日  每週六、日上午8:10~12:10、13:10~17:10五、招收人數:預定招收學員 30 人,招收人數達 25 人即可開班。六、繳交費用: 每人 19,390 元正,包含講師費、講義教材、使用設備…等費用。 報名後另行通知繳費,逾期未繳費者取消參訓資格七、參訓對象與資格1、年滿 20 歲之本國國民 男女不拘,具專科以上學歷。2、 須符合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」第三條第一、二款、第四條第一、二、三、四款、第五條第一、二款、第六條第一、二、三、四款、第七條第一、二、三、四款、第八條第一、二、三、四款、第九條第一、二、三款、第十條第一、二款、第十一條第一、二、三、四款之資格。3、本課程僅屬培訓性質,培訓後符合結業資格者,核發結業證書,惟受訓後之個人是否得擔任機構主管,則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頒布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 實施計畫 」規定辦理及各地所屬縣市政府認定之。本課程無需檢附學經歷證明,請自行參閱相關法條。八、課程 內容: :(15 學分 每 1 學分 18 小時 )),共計 270 小時九、招生方式: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07月12日(星期三)截止報名。1.採通訊報名,通訊地址為(60042)嘉義市國華街245號7樓15嘉義縣褓姆職業工會收2.請於信封上註名『報名嘉義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計畫(主管班)及報名者姓名』。3.諮詢電話:05-22512384.檢附報名審查資料如下:(1)報名表(2)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(3)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正、反面影本或其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證明。(4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(5)現職機構在職證明。(6)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(請親筆簽名)十、出缺席規定:依據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」規定,如違反以下規定將不予核發結業證書,不得異議;凡因個人因素缺課及請假,不得要求本會補課。參訓人員出席率達下列標準,得參加成績考核,經考核成績達80分(含)以上,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證明。(一)該專業訓練課程名稱(單科)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。(二)該專業訓練課程(總時數)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。(三)課程如遇天災(如颱風等)不可抗拒因素停課者,將由本會另行安排進行補課。(四)該堂課遲到、早退或缺席達15分鐘,將視同請假一小時十一、退費標準:報名繳費後,如需退費者依照本課程以下退費規定辦理(一)開課前(含開課日)辦理退訓者,將收取個人總訓練費用5%(970元)。(二)開課後(含時數三分之一)辦理退訓者,將收取個人總訓練費用50%(9,695元)。(三)課程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,不予退費。(四)報名繳費後無法參訓者,請於開課前,親自攜帶收據至本會辦理退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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